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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lly - 保麗龍、蚵架 | 2012-02-20 | 點閱數: 821

為解決廢棄蚵架及保麗龍,影響沿海沙灘環境問題,農業局於2月6~8日連續三天,分別在安南區、南區及安平區辦理3場淺海牡蠣養殖作業管理宣導說明會,各區蚵民出席踴躍,並體認維持生計亦應兼顧環護環境之社會責任,表示願意配合蚵架回收。

農業局表示臺南市淺海牡蠣分別於安南、安平及南區海面上採筏式養殖,養殖面積約1,400公頃,放養時期在每年9月起至隔年5月,每年牡蠣產量約2,500公噸、產值達2.2億元。但牡蠣採收後蚵架及保麗龍,倘未妥善處理,任其棄置漂流危害航行安全也污染沿海沙灘環境。

本 次說明會宣導重點為放養牡蠣應於蚵架上標示許可標誌;蚵民牡蠣採收完成後,應將所有養殖蚵架及保麗龍拖回農業局指定之9處海岸回收暫置集中點,回收作業需 將蚵架及保麗龍分開回收,由漁會人員清點確認回收棚數,符合規定者,給予牡蠣產銷班班員每棚500元;其他漁民每棚200元之獎勵金,而未依規定將養殖設 施拖回者,依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第十六條每棚處新臺幣一千元罰鍰。為維護環境及產業發展,該局同時宣佈牡蠣養殖將採總量管制,原則以本 (101)年度往前3年,申報之業者及數量最大數為上限,往後不再增加核定許可數量,並將視蚵架回收情形,調整核定數量,以改善廢棄蚵架及保麗龍危害環境 問題,改變社會大眾對牡蠣養殖業之不良觀感

發稿人:農業局漁業科 

電話:06-633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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