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局今天將繼續稽查自助餐等餐飲店,下一階段將擴及夜市及攤販。
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表示,全面禁用保麗龍杯具,估計一年可以減少2000多萬個保麗龍杯碗;環保局將以循序漸進方式,讓保麗龍杯具在台南消失。
「你們要挺住,堅持下去!」許多民眾昨打電話到市府環保局打氣;「我們夜市也願意配合!」第一階段取締對象僅針對店家,不包括夜市及攤販,但小北夜市主動表示願提前配合不用保麗龍杯具,讓環保局士氣大振。
台南市政府去年12月22日公布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禁止店家使用保麗龍杯具,經三個月宣導,昨天展開取締,大部分店家都符合規定,少數店家仍使用保麗龍,「吃」下警告單。
被開單的店家哀嘆說,市府要求改用塑膠杯,但成本比保麗龍杯整整貴一元,光杯具成本一個月就增加一倍,「要賣多少杯飲料才能打平啊?」配合新政策的部分連鎖飲料店業者表示,塑膠杯成本僅比保麗龍杯貴一些,成本增加不多;若使用新研發的PP(聚丙烯)材質飲料杯,成本沒有增加。
台南市環保局表示,被開警告單的店家,若限期未改善,將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自由時報記者洪瑞琴/台南報導〕台南市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今日起商家禁用保麗龍餐杯具,環保局首波針對一千零一十七家連鎖飲料店全面稽查,違規者第一次查獲依自治條例開警告單,再度查獲者處一千二百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款,局長張皇珍呼籲業者確實遵守自治條例規定,以免受罰。
台南市除了龍崎、大內、左鎮、北門與南化五個區沒有連鎖飲料店外,環保局今天至少出動一百多人,分成六十三組,在三十二區全面「掃街」稽查一遍,因工作負荷不小,稽查人員上緊發條。
環保局長張皇珍表示,第一天稽查上路,為避免店家心存僥倖,以為「今天沒來」,禁用只是說說而已,因此要求人員辛苦些,連鎖店家全部走一遍,以貫徹執行決心。
環保局廢管科表示,一百三十二個品牌、一千多家連鎖飲料店,其中約有四百多家已未用保麗龍杯具,這幾天還有店家使用保龍麗餐杯具,理由不外乎「四月一日就不再用」、「消耗庫存,沒再訂貨了」;今日起正式稽查,這些理由都不行,一旦發現使用保麗龍杯立即開勸導單,列入加強複查對象。
廢管科不諱言,難保不會有「稽查人員走了,店家又拿出來用」的情況,將長期密集稽查,除週六、日飲料消費高峰期會加班稽查外,也提供舉報專線22686751轉307,籲請民眾配合通報,共同監督作環保。
張皇珍強調,保麗龍餐杯具禁用政策,已透過媒體、電子看板、公有頻道等管道宣導,並函知相關業者及公(工)會轉知,環保局也派員到場輔導,不僅希望商店禁用保麗龍餐杯具,也盼能透過政策執行,讓市民自備環保杯具、實踐生活環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