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04月15日
全國唯一禁用保麗龍杯的台南市本月執法後,首波共針對連鎖茶飲業者開出100張警告單,今天起將針對這些業者展開大規模複查行動,抓到業者未改善將直接開罰1200元到6000元。另針對環保團體發現有業者鑽漏洞、改採發泡塑膠包覆紙杯的複合材質杯規避取締,台南市也將研議進一步公告禁用。
造成回收更大問題
台南市環保局局長張皇珍說,禁用保麗龍杯政策宣導3個月後,本月起環保局正式對轄內1017家連鎖茶飲業者進行稽查,並開出100張警告單,考量是首次稽查、給予業者2周改善期,今起複查,業者未改善將直接開罰。
在這波管制行動中,環保團體發現,坊間有飲料業者「陽奉陰違」,表面上不用保麗龍,卻改採一種很像保麗龍杯,宣稱「環保又保冷」的複合飲料杯。台南市社大環境小組研究員晁瑞光說(晁,音同潮),業者改採PP(聚丙烯)、PE(聚乙烯)發泡塑膠包覆紙杯,因為不是保麗龍不違法,但其實造成回收體系處理更大問題。
晁瑞光說消費者使用完丟棄時,到底要算紙類回收還是塑膠回收,後端回收業者也無法分類有效回收。張皇珍說,環保局下一步將研議公告禁止這類複合材質。記者王玉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