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麗龍和塑膠一樣,在自然界中是不死之身,台南市自2012年12月實施「低碳城市自治條例」,成為台灣第一個全面「禁用食品級保麗龍飲料杯及餐具」的直轄市。議會曾要求解禁,環保局堅決表示推行低碳城市「不走回頭路。」
保麗龍遇熱會釋放有毒物質,且容易脆裂回收困難,基於食安與環保等原則,台南市率先管制有店面的餐飲業、連鎖及外帶式飲料店,但尚未管制到夜市、流動攤販。
環保署雖於2002年立法規範有店面的餐飲業禁止使用保麗龍,卻沒有全面落實;台南市飲料業者常遇到消費者抱怨塑膠杯或紙杯保冰效果不佳,「南部天氣熱,冰一下子就融化了。」
「第一個總是壓力特別大。」台南市環保局廢棄物管理科科長周妙旻表示,雖有消費者的使用習慣及業者、店家需要消化庫存等反彈,「說要來丟鞋」。但宣導後,對違規店家開單警告及懲罰,一年來僅開出2張罰單,禁用保麗龍餐具並無想像中困難。
周妙旻說,政策推行一年來,保麗龍回收量已減少7成,市政民調中,環保最受民眾認同,高達8成滿意度,「效果已經出來」。台北市、台中市、環保署都前來台南取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