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芳菲台北報導】連鎖飲料店每年約使用2億個保麗龍杯,因保麗龍杯質輕、易碎、不易清理,環保署研擬推動保麗龍杯減量措施,惟為審慎作業,將先與各界研商,並找受衝擊較大的業者(如飲料店業者、保麗龍杯之製造及回收處理業者等)進行協商,希望業者可以配合環保署政策進行源頭減量。
環保署考量塑膠製品於環境不易自然分解,於91年起先推動限塑政策,規定公部門、私立學校、百貨公司及購物中心、量販店、超級市場、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有店面餐飲業等8大場所,內用及外帶皆不得提供塑膠類免洗餐具(如PE、PP、PS、保麗龍等材質)。
為進一步減少保麗龍杯流布於環境,環保署已研擬保麗龍杯減量措施,但還需要與相關受衝擊的業者協商,預計今年7月先與業者協商,再進行法制作業。
另外,環保署致力推動垃圾減量工作,為減少一次用產品用後即丟造成之大量垃圾,於100年起推動自備環保杯折扣優惠措施,規定連鎖飲料店、便利商店、速食店應提供優惠折扣給自備環保杯的消費者或回收自家品牌之一次用飲料杯,目前已有約400家品牌(約17,000家門市)提供自備環保杯優惠,其中有9成以上採折價1至10元不等之現金回饋方式。環保署鼓勵民眾出門自備環保杯,配合業者提出的優惠折扣,做環保享優惠,以行動愛護地球!環保署亦將持續關注保麗龍杯相關環境議題。2015/06/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