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3年前開始實施《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漁民如實申報蚵棚數量,未回收者一棚可罰1000元,同時獎勵回收廢棄保麗龍一個30元。不過晁瑞光指出,現有法規完全順著蚵農意思走,蚵農若如實回收,隔年還最高可擴增20%的放養棚數。
《臺南市淺海牡蠣養殖管理自治條例》規定每年7到9月為颱風季節,不得放養蚵棚,但晁瑞光觀察,今年有好幾次五月中的沿岸風向轉變,導致很多蚵棚、保麗龍沖上岸,「等於老天爺直接幫你採收了,」因此隨著氣候變異,台南市政府應該要思考限制養殖許可量,讓漁民養殖的蚵棚有辦法在五月中完成採收,降低後續廢棄物造成的環境破壞。
晁瑞光認為,台南沿海浮棚養殖的環境爭議吵了這麼多年,很多時候問題都出在政府執法態度上,今年雖有怪手協助處理廢棄蚵棚和保麗龍,但漁民大多集中在5月將蚵棚拖上岸,怪手處理的速度根本跟不上漁民拖上岸的速度,再加上年中焚化爐歲修,不收這些廢棄物,當時台南沿岸幾乎疊滿了蚵棚。